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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种常见慢性病患者可以在乌市定点药店购处方药了

文章作者:川象
2022-01-25

620日消息,乌鲁木齐市(以下简称“乌市”)人社部门试点实施将慢性病药品延伸到药店供应的政策。这意味着,9种常见慢性病患者,可持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在8家慢性病定点药店购药。这无疑使得医保慢性病患者用药更方便,同时改善了医疗机构药品不足的弊端。

9种常见门诊特殊慢性病为:肺源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病I I期(含I I期),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意外后并发症、后遗症,糖尿病,糖尿病并发症,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前列腺炎。8家慢性病定点药店分别为解放南路、胜利路、幸福路、北京南路、鲤鱼山南路、苏州东路、南湖东路北二巷、米东区古牧地西路的国药控股新特药店。

这些药店都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周围,尽量在距离上方便患者。拿着医院开具的处方前往慢性病定点药店购药,既不用浪费时间排队,又可以同时享受慢性病药品报销政策,可谓是一举两得。

当然,慢性病定点药店也不是随便就可以入榜,其要做到:药店内禁止摆放和经营非药品;慢性病定点药店供应的慢性病药品价格不得高于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对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慢性病定点药店服务协议的机构,取消定点资格,终止服务协议。同时,人社部门要求定点药店在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执业药师在岗,审核处方的规范性,做好药品合理使用和用药指导相关工作;9种常见慢性病药品目录内药品备药率须达到90%以上,具备上门服务能力。慢性病定点药店还要严格按照原始处方的用药品种、数量、剂量调剂发药,严禁串换药品。同时,核对患者身份,查看患者前5次慢性病就医记录,严禁超量取药、重复取药。

乌市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处处长杨秀春提醒,“乌市慢性病患者如果目前就医的医疗机构很方便,药品齐全,可继续选择在医院购药,如果存在就医医院药品不全或取药不方便的情况,就可以选择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处方,然后到慢性病定点药店拿药。”

目前,乌市尚且只是在小范围试点药店承接处方。未来,人社部门将逐渐扩大慢性病定点药店的服务范围,更广泛地惠及当地慢性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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