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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慢病出新规,疫情期间部分药店可无处方售药

文章作者:清茶
2023-09-28

疫情期间,大家都高度关注于新冠肺炎患者的收治情况,而忽略或没有足够的医疗力量去帮助慢性病患者,而慢性病患者作为易感人群也担心去医院拿药反而被感染。

针对这种情况,多地也相继出台各种办法,对定点医院不断进行扩容,在确保相关药品供应保障充足的前提下,逐步缓解慢性病患者由于买药难而面临的断药困境。

武汉:新增40家定点药店 可由社区进行代购

在疫情最为严重的武汉市,当地医疗体系可谓已经被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七零八落,许多患者的病情维持治疗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急需救助。

为缓解当今之急,223日,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宣布,即日起至26日,武汉市将在现有10家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定点零售药店试点的基础上,分批再增加40家,保证每个中心城区至少4家、每个远城区至少有2家可供重症慢病患者购买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

据了解,武汉全市享有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统筹报销待遇的参保患者共有40.8万人,全部实行定点就医管理,每人可选定一家有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治疗资格的定点医院就医,同时可选定一家有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服务资格的定点药店凭医生处方进行购药。

同时武汉市已下发通知,把市民单个的购药需求集中到社区,由社区代购,以避免定点药店市民聚集购药。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不少药房还处于准备阶段,50家重症(慢性)疾病定点零售药店将于27日全部开放,方便大家就近购买。

乌鲁木齐:特殊情况下 可无处方购买慢病药品

213日,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慢性病药品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显示,为加强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市民参保患者往返医院药店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

对于病情稳定、长期服用相同药物,不需要更改处方的,在无处方的情况下,可到9家慢性病协议定点药店购药。

药店可根据药店存留的患者前一次外配处方或医保信息系统推送的患者前一次就诊处方电子信息,为患者供应相同的慢性病药品,并做好医保结算工作。

221日,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公布消息,25日起在此前已公布的9家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的基础上临时新增30家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来满足市民需求。

至此,乌市便共有39家慢病协议定点药店可供参保市民购买所需药品,同时也是首个宣布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无需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的城市,此项政策暂定行至疫情结束。

昆明:开通69家 “特殊慢性病”定点药店

215日,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期间购买慢性病用药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疫情期间为保证“特殊慢性病”患者的正常用药需求,昆明市将68家(截至目前69家)零售药店纳入试点,可购买相应“特殊慢性病”病种用药范围的药品。

新冠肺炎暴发以来,昆明市医保局为方便市民,减轻医疗机构诊疗压力与负担便取消了“特殊慢性病”试点零售药店“不得经营和摆放其他药品及商品”的限制,允许定点药店经营和摆放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以内的药品及商品,为定点药店的正常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凡享受昆明市“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无须处方,只需携带个人医保卡、“特殊慢性病”就诊证即可到“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慢性病药品,并享受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待遇。

 “特殊慢性病”参保患者到定点药店购药,最长可一次购买3个月的慢性病用药。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根据群众需求和昆明市医保改革实际,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特殊慢性病定点药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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