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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最新发文,重点监管药店

文章作者:药店经理人
2023-04-16

国务院最新发文,为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 

91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使用、检测、监管等各环节质量和安全责任,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

其中,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建立健全以产品编码管理为手段的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

同时,《意见》强调,地方各级政府可根据区域和行业风险特点,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严格控制重点监管事项数量,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并筛选确定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

《意见》第9项明确指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药店来说,十分常见,也十分严格,该《意见》谈到三点,具体如下:

第一,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比如:公安部联合药监局查处药店销售假药)。

第二,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要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可适当减少抽查(比如:药店被查出有违法行为,存在不良记录,抽查频次会增加)。

第三,抽查结果要分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全面进行公示(比如:药店不按要求经营,一旦被查处就会被通告)。

涉及GSP认证取消后的监管

另外,之所以国务院下发该《意见》,主要是为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对于零售药店,重点涉及GSP认证取消后的监管。

该《意见》导语称,“为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出以下意见。”

GSP认证的取消就是“放管结合”的重要体现。上个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案表决通过,国家药监局相关人员,他表示“GMP/GSP认证发证取消了,与药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一并检查,且随时可对GMP/GSP执行情况检查,其实要求更严格了。

从此次发文不难看出,GSP认证取消的事前事后监管也来了,而且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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