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v

温州洞头:全区开展大规模整治药店行动

文章作者:延延
2023-03-09

近日,因浙江卫视曝光洞头区有三家药店不凭处方直接销售处方药的违规行为。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决定从即日起至9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规范化大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部署,确定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第二阶段全面监督检查、集中整治;第三阶段整治巩固、总结提高。具体如下:

动员部署阶段(2019726-31日)。召开药品经营企业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确定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全面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阶段(201981-915)。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曝光,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风险未排除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整治巩固、总结提高阶段(2019916日-930)。药械化监管科对药品零售企业安全规范化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梳理总结和评估,查漏补缺,并组织开展 “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制定针对性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药品经营环节安全保障水平。

另外,“整治行动”检查内容及方向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首当其冲,就是打击执业药师虚挂行为,其次,对于互联网药品销售监管、药品零售经营秩序以及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都作出了具体规划。

在规范药品零售经营秩序方面,该“整治行动”重点谈到5点:

1.单体药店购进单位资质、销售人员资格审核情况及进货渠道合法性审查。购进药品是否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经营资质、销售人员资格、法人委托书等有效资质证明;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的是否检查其药品批准文件,确保其合法有效。

2.单体药店及连锁门店店堂是否整洁卫生,是否按规定分类储存、陈列药品,定期养护并做好相关记录。药品存储环境条件应符合新版GSP要求,药店应有温湿度调节设备,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配备相应的储存设备(如冰箱、冷藏柜等),药品严格按温湿度要求陈列、存储。

3.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否建立销售记录,药品的销售去向是否清楚,是否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情况。

4.单体药店及连锁门店药品购销票(单)、帐、货、款相符情况。购销药品、非药品资质、渠道是否合法,是否票(单)、帐、货、款相符;购销票据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载明购销单位、购销品种、购销金额等项目;是否有出租出借柜台现象;连锁企业门店是否存在独立外采药品情况,门店购销票据是否统一,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是否完整。

5.零售连锁门店与总部能否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单体药店是否使用计算机系统管理。

0
登录后参与讨论

色情 谣言 网络钓鱼/广告 政治 侵权 人身攻击

补充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