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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审方,广东又近一步

文章作者:延延
2022-12-08

56日,广东省卫健委印发《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再次重申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推广处方流转平台,支持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
明确到2025年将实现以下目标:

1.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政策体系基本建成,完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和药品监管机制,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2.促进医药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药品创新能力和供应能力;

3.健全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药品筹资保障体系,降低群众药费负担;

4.构建药品使用监测评价体系和短缺药品预警应对机制,保障药品供应安全有效;

5.推动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安全合理用药水平显著提升。

三大集采平台良性竞争

方案提出,要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优势,全面推广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药品集团采购经验,公立医疗机构以市为单位自行选择省、广州、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实行采购。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共享平台采购数据,保证药品供应质量,加快形成三个平台良性竞争、相互促进的局面。

加快制定药品支付标准,加强以病种付费为主的多种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采购使用有关政策,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使用试点工作,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价格适宜的仿制药。

完善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

方案要求,开展医联体、区域内上下级医疗机构药事联合协作,健全落实上下用药衔接规章制度,明确牵头医疗机构与其他成员单位权利义务、职责分工。根据区域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用药需求,以国家基本药物为重点,遴选循证证据充足、临床用药频度高的衔接用药目录。

医联体、区域内牵头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筛选适量药品配送企业,承担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储备、调剂等供应保障工作。

探索建立区域性处方审核中心

方案提及,推进推进互联网+”药品供应服务,支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提升药品供应能力和集中度,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加强电子处方规范化管理,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电子签名或信息系统留痕。

文件特别提到,推广智慧药房和智慧服务,改造传统药品供应服务流程,借助人工智能提供智慧药学服务,鼓励有资质的互联网医院探索提供互联网和远程药学服务,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区域性处方审核中心,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药事服务。

推广处方流转平台,发展区域药房超市、煎煮中心、配送中心,支持医院、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药店、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处方流转、药品配送,探索开展院开店取”“院开店煎”“院开店送等便民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药事服务平台,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提供审方、合理用药咨询和精简处方等社会化药事服务。

此外,方案还重申,加强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规范设立区域药学发展和药事质控中心,三级甲等医院要实行总药师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医联体实行总药师制度;探索设立药事服务费,分类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充分体现药师劳务技术价值等。(中国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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