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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药店将启动互联网+模式

文章作者:扬航
2021-10-22

“网订店送”、“网订店取”的新政策一出台,就意味着连锁药店的运营模式将随之发生改变。随着互联网在社会越来越深入,医疗行业也逐渐与之结合,开创医疗+互联网的新时代。在新政策的背景下,连锁企业互联网+业态模式即将启动。

互联网药品交易日趋活跃

据商务部不完全统计,在2016年我国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总额达到612亿元(含医疗器械),且互联网医药经济发展势头至今依旧强劲。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网上药店的数量持续增加,很多投资者都看中了该行业的发展前景,形成活跃的行业新业态。

不过,由于互联网药品经营法规的相对滞后和互联网药品经营监管中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及压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互联网+”业务的步伐始终较为缓慢。但国家一直在摸索前行,不断创新改革,为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发展助力。

如广东食品药店监督管理局为推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互联网+”服务出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第七条写到:“鼓励连锁企业采用“互联网+”销售方式销售药品。在总部统筹管理下,在落实药品追溯系统并确保“线上线下一致”销售、配送全过程药品质量与安全以及执业药师有效实施药学服务条件下,连锁门店可试点“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方式销售药品。为发挥总部的集约化优势,总部可集中审核电子处方并统筹连锁门店之间调剂与配送药品,实现“就近取药”、“就近送药”,以满足顾客用药需求”。

有望呈现百花盛开之势

2017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业态。此前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也鼓励“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模式,促进医药O2O送药到家业态的发展。

20177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曾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提到,四川将改革药品流通体制,其中,四川将发展“互联网+药品流通”,支持药品“网订店送”。

201710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陕西省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提出发展“互联网+物流”,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

广东省《办法》出台后,对行业具备相当的指导意义。

有了政策辅助,互联网+医疗所面对的阻碍会慢慢减少,企业会抓住时机利用新兴行业模式创造价值与利益。届时,在全国范围内有可能呈现百花齐放的状态。

新政出台,连锁企业加紧布局县域医疗

据中康CMH数据显示,2017年第三季度滚动年度数据(即:2016年四季度-2017年三季度累计),全国零售市场总规模为3572亿元,呈现出两大明显特征:大城市市场逐渐饱和,低级别城市市场发展快。

以上两大特征,可以基本判断出,县域网点是医药零售市场目前的蓝海!鼓励连锁企业采用“互联网+”销售方式销售药品,连锁门店试点“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方式销售药品,连锁企业总部集中审核电子处方并统筹连锁门店之间调剂与配送药品,实现“就近取药”、“就近送药”,以满足顾客用药需求的指导,必将从需求端促进我国县域零售市场中药店健康服务功能的进一步实施!

谨慎前行是硬道理

政策一出,连锁企业加紧布局的同时还应该考虑风险。药品据有特殊性,送货无法避免药品在配送途中被污染、破损、调换等问题。因此,经营网上药店获批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必须有连锁经营的实体门店。 “网上下单,门店送货”是目前网上药店唯一合法的经营模式,由此来看连锁门店是具有优势的。

第二就是管理成本,考虑物流人员的专业水平、天气、药品专属性、两重性、时限性等特点,更需要到位的管理。且对比线下,线上送药的可配送药品种类也更加有限。除了物流成本外,共享药师服务的实现也有值得连锁企业深思,必要时或许需要和第三方平台打通合作,提速网购药品工作的运营效率。

各个互联网行业巨头也曾尝试启动未来药店合伙人计划。如百度设立直达号为药店导入流量、京东部署 “健康到家”利用京东物流与线下药店达成合作、平安设置平安好医生与市场上已有的送药平台达成线上合作等等。但医药O2O行业整体的运行速度始终较缓,不可过于心急。

综上所述,新政策的出台对于连锁企业来说是好时机,但在保持适度的投入的同时还要注意储备人才与物流经验,积极探索创新,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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